一、如果申請人獲得過公認的國際獎,如諾貝爾獎、奧斯卡獎,則這樣一個獎即可獲批“杰出人才”。
二、如果沒有獲得過公認的國際獎項,申請人則需要滿足下述10條中的至少3項
即可提出申請:
1) 獲得過全國性或國際性獎項
2) 有專業協會會員資格
3) 專業刊物或主流媒體對申請人進行過報道
4) 擔任評委或設計過行業標準
5) 對行業有原創性貢獻
6) 本人著作必須在國內外定期刊物上刊登過
7) 舉辦過有較大影響的藝術展覽會演出
8) 在重要工作機構組織團體中擔任要職
9) 享受高于同行水平的高薪
10) 在表演藝術上獲得商業成功
NIW項目的申請條件
國家利益豁免屬于職業移民第二優先(EB-2),申請人必須符合EB-2的條件,擁有高等學位。如果沒有「高等學位」,申請人也可以宣稱擁有「特殊技能」也就是在科學、藝術或商業領域,擁有超過一般同行的特殊技能,滿足以下六條要求中的至少三條:
1) 在專業領域獲得學院、大學或教育培訓機構頒發的學術證明;
2) 在專業領域內有十年以上的全職工作經驗;
3) 有在相關領域的專業從業執照;
4) 由于「特殊技能」所獲得薪水或報酬;
5) 專業協會的會員;
6) 經由同行、政府或其他專業或商業機構的認可,對某領域有卓越的成就與貢獻。